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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亚“福尔康”重大疾病保障计划-10万元计划
特定重症疾病保障-特定重症疾病保障-5万元
2025-04-25 0时起 期限1年
保障详情 职业与类别 费率表 返回并重新投保

1. 填写投保人信息

  •  永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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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填写被保险人信息

温馨提示:请确认被保险人符合 健康告知 要求,否则将不接受该被保险人投保本保障计划的申请 。

受益人:法定
  • 纸质保单: 我需要纸质保单

电子保单将会在保费支付成功后发送投保人的电子邮箱,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纸质保单快递费用到付:预计为 12元-22元 (根据您所在的地域,可能会有略微浮动,送达时间大约10个工作日)。

3. 确认投保须知:

请阅读并确认重要事项、投保人/被保人声明与授权、服务提示。投保本产品,如果选择50万元计划需要家庭收入超过10万元/年。

重要事项

【如实告知】

1. 请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并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及提交健康问卷。

2. 任何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有任何重大风险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居住地变更、职业变更、工种变更以及可能增加保险合同项下承保风险的其他变更),投保人或该被保险人应立即但最迟不得晚于10天内书面通知保险公司。若违反上述规定,保险公司保留拒绝给付或部分拒绝给付保险金的权利。保险公司收到投保人或该被保险人所通知的重大风险变更后,有权调整该被保险人的承保条件或拒绝接受该被保险人继续成为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3. 若因故意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直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或提高保险费率的,无论当时保险事故是否发生,保险公司有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所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若上述故意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仅直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任何被保险人,则其被保资格将被取消;对于取消其被保资格前所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4. 若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直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或提高保险费率的,无论当时保险事故是否发生,保险公司有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解除保险合同,并无息退还保险费。若上述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仅直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任何被保险人,则其被保资格将被取消,保险公司将无息退还该被保险人相应部分的保险费。若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或取消被保资格前所发生的保险事故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该保险事故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5. 若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直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提高保险费率的,而保险公司同意继续承保的,投保人应向保险公司补缴自保险合同的生效日起累计增加的保险费及其利息。

6. 投保人、被保险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如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而导致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难以确定的,保险公司对无法确定的损失部分不负赔偿责任,但保险公司通过其它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7.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有职业变更、工种变更、受到相关国际组织或国家的制裁,将影响到保险公司同意承保的基础,保险公司可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解除合同。

 

【信息安全】

1. 保险公司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给未获授权的第三方。

2. 在投保本保障计划过程中,如发现保险公司有关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犯,请保留相关证据并向保险公司投诉,投诉电话:4008208858

 

【销售区域说明】

本保障计划由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承保。目前保险公司在上海、北京、广东省(含深圳市)、江苏省和浙江省设有分支机构。本保障计划支持在线投保、核保、保单查询和报案等服务,您可以通过“美亚保险客户服务”微信小程序线上办理退保、批改和理赔等业务。 保险公司无分支机构的地区,可能无法向您提供及时的面对面线下服务,保险公司将通过电话及互联网通道在线为您提供保险服务。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保险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20-8858

 

【产品介绍】

本保障计划名称为美亚福尔康重大疾病保障计划,适用条款为《美亚个人重大疾病保险(2021年第二版)(互联网专属)》及其他附加条款。本投保申请所载内容与上述条款不一致的,应以保险条款为准。

1.本保障计划保险责任以适用保险条款所载为准,保险金额以投保页面保险计划所载为准。

2.本保障计划仅限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投保,不接受外籍人士及港澳台人士投保;

3.本保障计划项下基本保障的首次投保年龄为25周岁至60周岁,连续投保的不超过70周岁;可选保障项下老年人特定疾病的投保年龄为61周岁至70周岁,连续投保的不超过80周岁,仅限基本保障项下被保险人的父母投保。

4.投保时投保人应就本保障计划的保障内容以及保险金额等向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监护人进行了明确说明,并征得其同意。

5.本保障计划所承保“重大疾病”、“重症疾病””之释义以保险合同条款约定为准。

6.本保障计划保险期间为一年,在同一保险期间,每位被保险人投保本保障计划(包括本保障计划的同一计划或不同计划)限投一份。

7.本保障计划医院就诊范围: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或以上的公立医院普通部

8.本保障计划不适用医疗费用补偿原则。本保障计划无免赔额。

9.本保障计划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的疾病保障等待期为90天,连续投保无等待期;意外事故无等待期。

10.本保障计划无犹豫期。

11.本保障计划保险责任等待期的起算时间为保单生效日,本保障计划为非保证续保产品,非自动续保,不会单独调整被保险人续保的标准费率。

12.本保障计划的保险费与投保人员的投保年龄有关,根据投保人员的不同投保年龄而存在差异。

13.对于投保本保障计划项下基本保障50万计划的被保险人,其家庭年收入应超过10万元。

重要提示

1. 为了保障您自身的权益,请在确认投保本保险前,仔细阅读理解保险合同的各项规定,尤其是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规定。保险条款可通过保险公司业务人员获得或登陆保险公司网站www.aig.com.cn查阅。请在投保之前致电:4008208858或向保险公司业务人员询问保险合同各项规定,并听取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说明。请确保您对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说明完全理解,没有异议。如未询问,则视同已经对合同内容完全理解并无异议。

2. 本投保申请、保险责任明细表、保险条款、保险单、批单或批注(如有)及其它约定书均为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

3. 为了维护您的利益,投保人需详细填写投保申请所列资料,并签名盖章确认。

4. 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监管要求,且风险综合评级提示操作、战略、声誉和流动风险较小,具体偿付能力指标和风险综合评级结果请查询公司官方网站www.aig.com.cn


【发票须知】

本保险提供电子普票或者纸质发票,请关注“美亚客服小程序”在线申请。

电子发票效力等同于纸质发票。纸质发票在申请后7-14个工作日内寄送,使用到付方式邮寄

对于开具纸质发票的保单,在发生退保时,须将发票原件交回保险公司,并由投保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快递费用

【理赔须知】

保险事故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美亚保险客服及投诉受理热线400-820-8858)。

资料提交:请关注“美亚客服小程序”在线申请,根据保险事故类型和申请金额提供电子版或纸质版资料。

理赔审核:美亚保险在收到完整索赔资料的前提下,于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定,并于作出核定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如遇复杂情形,可将核定期限延展至30日。

结案支付:美亚保险将理赔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受益人/投保人,属于保险责任的案件将及时支付保险金。

【电子保单及保险条款】

本保险仅提供电子版本的保险单和保险条款,根据投保人预留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版本的保险单和保险条款提取、阅读链接,投保人可关注“美亚客服小程序”查询及下载电子版本的保单和保险条款。

【保费支付方式】

投保人将会以电子方式支付保险费,具体以投保支付环节的约定为准。

投保人/被保险人声明与确认

1. 本人兹申请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美亚福尔康重大疾病保障计划”,并已知悉本保障计划之适用条款《美亚个人重大疾病保险(2021年第二版)(互联网专属)》及其他附加条款。

2. 本人兹声明以上陈述及各项细节均真实无讹,且没有隐瞒任何重大事实以影响贵公司评估风险或接受本投保申请。本人同意本投保申请将会构成投保人与贵公司所签署的保险合同的依据,若未能披露与本保险相关之重大事实(包括但不限于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应视为本人故意未依法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由此可能导致贵公司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保险合同生效日期以保险单所载生效日期为准,贵公司承担保险责任须以投保人缴付约定保险费并经贵公司同意承保为前提。

3. 除本投保申请上述已告知的外,所有被保险人目前健康状况良好。本人同意,如果任何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在投保之后,但在本人与贵公司订立保险合同之前发生变化,本人应及时通知贵公司。

4. 本人确认:本人已经认真阅读保险合同规定,尤其是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规定,并对贵公司就保险合同的内容说明和提示(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保险责任、保险责任的减轻或免除、等待期、犹豫期)完全理解,没有异议,申请投保。本人知晓所有保险责任均以保险合同所载为准。

5. 本人明白:于订立保险合同时或因履行保险合同发生争议时,本人可与贵公司协商一致选择以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解决因履行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

6. 追索权。如果贵公司支付了非保险合同项下承保的保险金,则贵公司保留向本人追索上述金额的权利。

7. 本人确认已阅读并理解贵公司在官网发布的隐私政策(https://www.aig.com.cn/individuals/privacy-notice),并自愿同意贵公司根据该隐私政策处理(包括不限于收集、使用、向境内外第三方提供)我/我们(即本人和所有被保险人)的个人信息(该信息无论是从本投保单还是其他地方获得),以实现该隐私政策中“我们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项下所述的目的。

 

本人理解,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贵公司在某些规定的情形下处理个人信息应当获得我/我们的单独同意。为此,本人通过勾选以下相应的勾选框,确认单独同意在下述情形下处理我/我们的个人信息。本人确认,如果本人为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被保险人勾选以下相应的勾选框,本人(1)作为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单独同意贵公司在下列情形处理该未成年被保险人的个人信息;或(2)已向其父母或监护人提供了贵公司的隐私政策,并获得了其就贵公司在下述情形下根据隐私政策处理该未成年被保险人个人信息的有效同意(包括单独同意)。如果本人为其他被保险人勾选了以下相应的勾选框,本人已经(1)向该被保险人提供了贵公司的隐私政策,并(2)向该被保险人获得了《个人信息保护法》所要求的、就贵公司在下述情形下根据隐私政策处理其个人信息的有效同意(包括单独同意)。

本人理解,我/我们的同意必须自愿给予。但如果不作出此类同意,贵公司可能无法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或产品,因为此类个人信息以及下文所述的具体处理活动是贵公司提供本保险项下服务和产品所必需的。

同意由贵公司处理我/我们的个人信息(这些信息可能含有贵公司隐私政策中“我们收集并持有的个人信息”项下所述的敏感个人信息),用于贵公司隐私政策中“我们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项下所述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敏感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同意我/我们的个人信息可能会被披露或提供给贵公司隐私政策中“个人信息的分享方”项下所述的第三方。

同意我/我们的个人信息可能会根据贵公司隐私政策中“个人信息处理地点”项下所述在中国境外处理,并提供给隐私政策中“个人信息的分享方”项下所述中国境外的接收方。

请勾选同意处理个人信息

 

本人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本次所投保保障适用的【保险条款】【可承保职业与类别】,以及前述保障所对应的投保条件、重要事项、重要提示、投保人/被保险人声明及确认和隐私政策等全部内容,了解并接受包括 【免除保险公司责任条款】、费用扣除、退保、服务说明等在内的重要事项;同时,本人声明并确认已经就所投保保障投保事宜及保险金额征得各被保险人的同意。

确认并继续

保费合计:

被保险人为投保人本人时,如需修改被保险人信息,请先修改投保人信息。

  •  永久有效

为配合反洗钱监管,您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可自愿补充更多信息 展开

美亚“福尔康”重大疾病保障计划-10万元计划
2025-04-25 0时起 期限1年
特定重症疾病保障-特定重症疾病保障-5万元
投保人

1. 投保人必须为满25周岁的成年人。

2.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要求,中国大陆公民需填写身份证用于身份校验。

3. 带 * 标注信息均为必填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邮箱
被保险人

1.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要求,中国大陆公民需填写身份证用于身份校验。

2. 仅限1-4类职业人员投保。如职业分类表中无法找到所从事的职业或行业,请联系在线客服或拨打400 820 8858进行咨询。

3. 仅限中国大陆公民进行投保.

4. 当被保险人为投保人本人,如需修改被保险人信息,请先修改投保人信息。

5. 带 * 标注信息均为必填。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与投保人关系
165元/年起

10万元计划

447元/年起

30万元计划

729元/年起

50万元计划

基本保障
重大疾病保障 10万
重大疾病住院津贴(累计住院给付天数最高90天) 100元/天
可选:特定重症疾病保障
1.女性特定疾病:恶性肿瘤-重度项下的子宫颈恶性肿瘤、子宫恶性肿瘤、卵巢恶性肿瘤、输卵管恶性肿瘤、阴道恶性肿瘤、乳腺癌 5万
2.男性特定疾病:恶性肿瘤-重度项下的前列腺恶性肿瘤、阴茎恶性肿瘤、睾丸恶性肿瘤、肺恶性肿瘤、胃恶性肿瘤;较重急性心肌梗死 5万
可选:老人特定重症疾病保障
老年人特定疾病:严重脑中风后遗症、严重脑损伤、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非阿尔茨海默病致严重痴呆、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10万
增值服务 服务次数(仅限保险合同有效期内)
重疾绿通(门诊/住院/手术) 1次
基本保障
重大疾病保障 30万
重大疾病住院津贴(累计住院给付天数最高90天) 200元/天
可选:特定重症疾病保障
1.女性特定疾病:恶性肿瘤-重度项下的子宫颈恶性肿瘤、子宫恶性肿瘤、卵巢恶性肿瘤、输卵管恶性肿瘤、阴道恶性肿瘤、乳腺癌 10万
2.男性特定疾病:恶性肿瘤-重度项下的前列腺恶性肿瘤、阴茎恶性肿瘤、睾丸恶性肿瘤、肺恶性肿瘤、胃恶性肿瘤;较重急性心肌梗死 10万
可选:老人特定重症疾病保障
老年人特定疾病:严重脑中风后遗症、严重脑损伤、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非阿尔茨海默病致严重痴呆、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20万
增值服务 服务次数(仅限保险合同有效期内)
重疾绿通(门诊/住院/手术) 1次
基本保障
重大疾病保障 50万
重大疾病住院津贴(累计住院给付天数最高90天) 300元/天
可选:特定重症疾病保障
1.女性特定疾病:恶性肿瘤-重度项下的子宫颈恶性肿瘤、子宫恶性肿瘤、卵巢恶性肿瘤、输卵管恶性肿瘤、阴道恶性肿瘤、乳腺癌 15万
2.男性特定疾病:恶性肿瘤-重度项下的前列腺恶性肿瘤、阴茎恶性肿瘤、睾丸恶性肿瘤、肺恶性肿瘤、胃恶性肿瘤;较重急性心肌梗死 15万
可选:老人特定重症疾病保障
老年人特定疾病:严重脑中风后遗症、严重脑损伤、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非阿尔茨海默病致严重痴呆、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30万
增值服务 服务次数(仅限保险合同有效期内)
重疾绿通(门诊/住院/手术) 1次
基本保障 基本保障
加特定重症疾病
老人特定重症疾病 费用 元/年
年龄
10万元计划 30万元计划 50万元计划
年龄
10万元计划 30万元计划 50万元计划
年龄
10万元计划 20万元计划 30万元计划
正常费率
25-29
30-34
35-39
40-44
45-49
50-54
55-59
60
续保费率
61-64
65-69
70
174165
258281
423475
686796
11071131
17601412
27501894
40982637
40982637
59383657
84535199
472447
723792
12171371
20032329
32593331
52064168
81635609
121897825
121897825
1768210872
2518915474
771729
11881303
20112266
33193862
54125531
86536925
135769324
2027913014
2027913014
2942618087
4192525750

是否曾在申请寿险、意外险、伤残保险、重疾险或医疗保险计划时被延迟、被拒绝、被撤回或在特定条件下(增加保费或增加责任免除条款)才接受投保?

目前在本保险公司和其他保险公司投保的有效个人重大疾病保险及恶性肿瘤疾病保险的累计保险金额是否达到200万元?

目前专职从事的职业是否不属于《职业类表》中所列1、2、3、4类的职业?

最近两年内是否因健康异常住院或手术,或被医师提出过住院或手术建议?或因其他慢性疾病需要长期服药控制或手术治疗?(不包括鼻炎、鼻中隔偏曲、结膜炎、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肺炎、阑尾炎、骨折(非颅骨骨折)、急性胃肠炎、胆囊炎、胆囊结石、脂肪瘤、痔疮、肛瘘、无并发症的剖腹产/顺产、生理性黄疸治愈后);近两年内是否曾做过下列检查并发现有异常的情况:X线、B超、钼靶、CT、核磁共振、内窥镜、病理活检、眼底检查、肿瘤标志物、血常规、尿常规、宫颈TCT检查、血液检查等?

近6个月内是否存在以下症状或情况:反复头晕、头痛、眩晕、晕厥、咯血、胸闷、胸痛、心慌、肝区疼痛不适、血尿、蛋白尿、便血、肌肉萎缩、复视、血糖异常、消瘦(非减肥或妊娠原因,3个月内体重下降超过5公斤),原因不明的持续发热、皮下出血、声音嘶哑、听力下降?

投保时的体格指数(体重kg/身高m^2)是否>=31或<=17?

是否曾被告知患有以下疾病或因患有下列疾病而接受医师诊治或用药? (1)性质不明的肿块/包块/占位/囊肿/息肉/结节/赘生物、癌前病变、交界性肿瘤、原位癌、类癌、恶性肿瘤、脑部良性肿瘤、不明原因淋巴结肿大 (2)循环及呼吸系统疾病:高血压(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00mmHg)、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梗死)、心律失常(房早、偶发室早除外)、心功能不全、心脏瓣膜疾病、肺动脉高压、肺心病、川崎病(未累及冠状动脉异常的除外)、周围血管病、心肌病、室壁瘤、心内膜炎、主动脉血管瘤;哮喘(中度及以上)、呼吸衰竭、肺淋巴管肌瘤病、肺泡蛋白沉积、肺栓塞、尘肺、矽肺、慢性阻塞性肺病、肺气肿、肺结核(未愈) (3)神经系统及精神疾病:脑缺血性疾病、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出血、脑血管畸形、脑血管瘤、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严重脑损伤及后遗症、多发性硬化、肌营养不良、重症肌无力、运动神经元病、瘫痪、脑瘫、癫痫、帕金森症、痴呆、精神分裂症、人格障碍、抑郁或焦虑、精神障碍 (4)内分泌、消化系统疾病:糖尿病、甲亢、甲减、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症、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皮质醇增多症、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醛固酮增多症、垂体机能亢进或低下;慢性肝炎、酒精性肝病、肝豆状核变性、肝硬化、肝功能失代偿、多囊肝、慢性萎缩性胃炎、克隆病(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胰腺炎 (5)血液泌尿及生殖系统疾病:白血病、血友病、淋巴瘤、紫癜、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骨髓增生性疾病、中度以上贫血、象皮病;慢性肾炎、肾动脉狭窄、肾病综合征、肾功能不全、肾萎缩、多囊肾 (6)皮肤五官及结缔组织疾病:烧伤(I、II度烧伤除外)、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热、干燥综合征、混合性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血管炎、系统性硬化病(硬皮病)、强直性脊柱炎、脊柱裂、严重骨质疏松;青光眼、高度近视(800度以上)、视神经或视网膜病变、视力下降或失明、听力下降或失聪 (7)其他: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残疾、植物人状态、智能障碍、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慢性中毒、性病、艾滋病或艾滋病病毒携带等。

女性补充告知:是否怀孕且存在妊娠期并发症?近2年内是否曾患有或正患有以下疾病或症状:阴道不规则流血、血性溢乳、宫颈上皮内瘤变(CIN)、多囊卵巢综合征、恶性葡萄胎?

儿童(3周岁以下)补充告知:是否出生体重<2.5kg、孕周小于37周?是否出现难产、窒息、缺氧?是否存在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或畸形、发育迟缓、脑瘫、反复惊厥或抽搐、智力低下?

是否吸烟且平均每天大于20支且超过10年?有饮酒习惯且平均每天白酒大于3两或啤酒大于2瓶、酒龄大于10年?或被医师提出针对吸烟、饮酒的建议或警告?是否有成瘾性药物或毒品接触史?是否曾经或准备参加攀岩、潜水、摔跤、赛车、赛马、高山滑雪、跳伞、私人性质飞行或从事其他危险性运动?

特别提醒:

投保人应在对所有被保险人健康/职业状况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承诺完全知晓所有被保险人健康/职业状况。若被保险人健康/职业状况与上述告知内容不符:
(1)保险公司有权不同意承保;
(2)若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有权不退还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