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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家庭专属重大疾病保障
61-70周岁老人
也能投保特定重症疾病保障
保障金额10万元-50万元
可选特定疾病保障
享受重疾绿通服务
  • 10万元计划
  • 30万元计划
  • 50万元计划
基本保障
重大疾病保障 10万
重大疾病住院津贴(累计住院给付天数最高90天) 100元/天
可选:特定重症疾病保障
1.女性特定疾病:恶性肿瘤-重度项下的子宫颈恶性肿瘤、子宫恶性肿瘤、卵巢恶性肿瘤、输卵管恶性肿瘤、阴道恶性肿瘤、乳腺癌 5万
2.男性特定疾病:恶性肿瘤-重度项下的前列腺恶性肿瘤、阴茎恶性肿瘤、睾丸恶性肿瘤、肺恶性肿瘤、胃恶性肿瘤;较重急性心肌梗死 5万
可选:老人特定重症疾病保障
老年人特定疾病:严重脑中风后遗症、严重脑损伤、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非阿尔茨海默病致严重痴呆、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10万
基本保障
重大疾病保障 30万
重大疾病住院津贴(累计住院给付天数最高90天) 200元/天
可选:特定重症疾病保障
1.女性特定疾病:恶性肿瘤-重度项下的子宫颈恶性肿瘤、子宫恶性肿瘤、卵巢恶性肿瘤、输卵管恶性肿瘤、阴道恶性肿瘤、乳腺癌 10万
2.男性特定疾病:恶性肿瘤-重度项下的前列腺恶性肿瘤、阴茎恶性肿瘤、睾丸恶性肿瘤、肺恶性肿瘤、胃恶性肿瘤;较重急性心肌梗死 10万
可选:老人特定重症疾病保障
老年人特定疾病:严重脑中风后遗症、严重脑损伤、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非阿尔茨海默病致严重痴呆、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20万
基本保障
重大疾病保障 50万
重大疾病住院津贴(累计住院给付天数最高90天) 300元/天
可选:特定重症疾病保障
1.女性特定疾病:恶性肿瘤-重度项下的子宫颈恶性肿瘤、子宫恶性肿瘤、卵巢恶性肿瘤、输卵管恶性肿瘤、阴道恶性肿瘤、乳腺癌 15万
2.男性特定疾病:恶性肿瘤-重度项下的前列腺恶性肿瘤、阴茎恶性肿瘤、睾丸恶性肿瘤、肺恶性肿瘤、胃恶性肿瘤;较重急性心肌梗死 15万
可选:老人特定重症疾病保障
老年人特定疾病:严重脑中风后遗症、严重脑损伤、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非阿尔茨海默病致严重痴呆、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30万
 
 

*具体保障范围及理赔结果以合同为准,请注意仔细阅读合同内免责条款

我能多投几份重疾险吗?

不可以。在同一保险期间,每位被保险人投保本保障计划(包括本保障计划的同一计划或不同计划)限投一份。

外国国籍能投保吗?

本保障计划仅限中国境内居民投保,因此不接受外籍人士及港澳台人士投保。

我是建筑公司焊工,可以投保吗?

不可以的,本保险仅承保1-4类职业人员,请查看职业列表后再进行投保。

有社保、百万医疗保险,还需要重疾险吗?

社保、百万医疗保险只报销医疗费用支出;重疾保障的赔付除了用于负担医疗费用,还可用于补充治疗和康复期间的生活费、家庭财务支出,与医疗保险可以互补。

如果得了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并在治疗期间身故保险金如何赔付?

我们会根据实际投保计划进行赔付。举例:如投保的是50万元计划,那么可以一次性得到50万元保障金,同时,我们会承担因重大疾病住院期间的住院津贴,每天300元,最长保障90天。

确诊重大疾病后,并得到赔付,是不是保险合同就结束了?

是的。

*更多产品详情可咨询在线客服或拨打:400-820-8858 进行咨询。

  • 165元/年起

    10万元计划

  • 447元/年起

    30万元计划

  • 729元/年起

    50万元计划

保障项目 / 保险金额(人民币:元) 10万元计划
基本保障
重大疾病保障 10万
重大疾病住院津贴(累计住院给付天数最高90天) 100元/天
可选:特定重症疾病保障
1.女性特定疾病:恶性肿瘤-重度项下的子宫颈恶性肿瘤、子宫恶性肿瘤、卵巢恶性肿瘤、输卵管恶性肿瘤、阴道恶性肿瘤、乳腺癌 5万
2.男性特定疾病:恶性肿瘤-重度项下的前列腺恶性肿瘤、阴茎恶性肿瘤、睾丸恶性肿瘤、肺恶性肿瘤、胃恶性肿瘤;较重急性心肌梗死 5万
可选:老人特定重症疾病保障
老年人特定疾病:严重脑中风后遗症、严重脑损伤、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非阿尔茨海默病致严重痴呆、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10万
保障项目 / 保险金额(人民币:元) 30万元计划
基本保障
重大疾病保障 30万
重大疾病住院津贴(累计住院给付天数最高90天) 200元/天
可选:特定重症疾病保障
1.女性特定疾病:恶性肿瘤-重度项下的子宫颈恶性肿瘤、子宫恶性肿瘤、卵巢恶性肿瘤、输卵管恶性肿瘤、阴道恶性肿瘤、乳腺癌 10万
2.男性特定疾病:恶性肿瘤-重度项下的前列腺恶性肿瘤、阴茎恶性肿瘤、睾丸恶性肿瘤、肺恶性肿瘤、胃恶性肿瘤;较重急性心肌梗死 10万
可选:老人特定重症疾病保障
老年人特定疾病:严重脑中风后遗症、严重脑损伤、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非阿尔茨海默病致严重痴呆、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20万
保障项目 / 保险金额(人民币:元) 50万元计划
基本保障
重大疾病保障 50万
重大疾病住院津贴(累计住院给付天数最高90天) 300元/天
可选:特定重症疾病保障
1.女性特定疾病:恶性肿瘤-重度项下的子宫颈恶性肿瘤、子宫恶性肿瘤、卵巢恶性肿瘤、输卵管恶性肿瘤、阴道恶性肿瘤、乳腺癌 15万
2.男性特定疾病:恶性肿瘤-重度项下的前列腺恶性肿瘤、阴茎恶性肿瘤、睾丸恶性肿瘤、肺恶性肿瘤、胃恶性肿瘤;较重急性心肌梗死 15万
可选:老人特定重症疾病保障
老年人特定疾病:严重脑中风后遗症、严重脑损伤、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非阿尔茨海默病致严重痴呆、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30万
  •  
    基本保障

  • 基本保障
    加特定重症疾病

  •  
    老人特定重症疾病

10万元计划 费用元/年
年龄
正常费率
25-29174165
30-34258281
35-39423475
40-44686796
45-4911071131
50-5417601412
55-5927501894
6040982637
续保费率
61-6440982637
65-6959383657
7084535199
30万元计划 费用元/年
年龄
正常费率
25-29472447
30-34723792
35-3912171371
40-4420032329
45-4932593331
50-5452064168
55-5981635609
60121897825
续保费率
61-64121897825
65-691768210872
702518915474
50万元计划 费用元/年
年龄
正常费率
25-29771729
30-3411881303
35-3920112266
40-4433193862
45-4954125531
50-5486536925
55-59135769324
602027913014
续保费率
61-642027913014
65-692942618087
704192525750
重要事项

【如实告知】

1. 请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并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及提交健康问卷。

2. 任何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有任何重大风险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居住地变更、职业变更、工种变更以及可能增加保险合同项下承保风险的其他变更),投保人或该被保险人应立即但最迟不得晚于10天内书面通知保险公司。若违反上述规定,保险公司保留拒绝给付或部分拒绝给付保险金的权利。保险公司收到投保人或该被保险人所通知的重大风险变更后,有权调整该被保险人的承保条件或拒绝接受该被保险人继续成为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3. 若因故意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直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或提高保险费率的,无论当时保险事故是否发生,保险公司有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所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若上述故意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仅直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任何被保险人,则其被保资格将被取消;对于取消其被保资格前所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4. 若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直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或提高保险费率的,无论当时保险事故是否发生,保险公司有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解除保险合同,并无息退还保险费。若上述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仅直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任何被保险人,则其被保资格将被取消,保险公司将无息退还该被保险人相应部分的保险费。若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或取消被保资格前所发生的保险事故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该保险事故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5. 若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直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提高保险费率的,而保险公司同意继续承保的,投保人应向保险公司补缴自保险合同的生效日起累计增加的保险费及其利息。

6. 投保人、被保险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如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而导致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难以确定的,保险公司对无法确定的损失部分不负赔偿责任,但保险公司通过其它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7.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有职业变更、工种变更、受到相关国际组织或国家的制裁,将影响到保险公司同意承保的基础,保险公司可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解除合同。

【信息安全】

1. 保险公司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给未获授权的第三方。

2. 在投保本保障计划过程中,如发现保险公司有关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犯,请保留相关证据并向保险公司投诉,投诉电话:4008208858

【销售区域说明】

本保障计划由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承保。目前保险公司在上海、北京、广东省(含深圳市)、江苏省和浙江省设有分支机构。本保障计划支持在线投保、核保、保单查询和报案等服务,您可以通过“美亚保险客户服务”微信小程序线上办理退保、批改和理赔等业务。 保险公司无分支机构的地区,可能无法向您提供及时的面对面线下服务,保险公司将通过电话及互联网通道在线为您提供保险服务。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保险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20-8858

【产品介绍】

本保障计划名称为美亚福尔康重大疾病保障计划,适用条款为《美亚个人重大疾病保险(2021年第二版)(互联网专属)》及其他附加条款。本投保申请所载内容与上述条款不一致的,应以保险条款为准。

1. 本保障计划保险责任以适用保险条款所载为准,保险金额以投保页面保险计划所载为准。

2. 本保障计划仅限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投保,不接受外籍人士及港澳台人士投保;

3. 本保障计划项下基本保障的首次投保年龄为25周岁至60周岁,连续投保的不超过70周岁;可选保障的投保年龄为61周岁至70周岁,连续投保的不超过80周岁,仅限基本保障项下被保险人的父母投保。

4. 投保时投保人应就本保障计划的保障内容以及保险金额等向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监护人进行了明确说明,并征得其同意。

5. 本保障计划所承保“重大疾病”、“重症疾病””之释义以保险合同条款约定为准。

6. 本保障计划保险期间为一年,在同一保险期间,每位被保险人投保本保障计划(包括本保障计划的同一计划或不同计划)限投一份。

7. 本保障计划医院就诊范围: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或以上的公立医院普通部

8. 本保障计划不适用医疗费用补偿原则。本保障计划无免赔额。

9. 本保障计划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的疾病保障等待期为90天,连续投保无等待期;意外事故无等待期。

10. 本保障计划无犹豫期。

11. 本保障计划保险责任等待期的起算时间为保单生效日,本保障计划为非保证续保产品,非自动续保,不会单独调整被保险人续保的标准费率。

12. 本保障计划的保险费与投保人员的投保年龄有关,根据投保人员的不同投保年龄而存在差异。

13. 对于投保本保障计划项下基本保障50万计划的被保险人,其家庭年收入应超过10万元。

重要提示

1. 为了保障您自身的权益,请在确认投保本保险前,仔细阅读理解保险合同的各项规定,尤其是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规定。保险条款可通过保险公司业务人员获得或登陆保险公司网站www.aig.com.cn查阅。请在投保之前致电:4008208858或向保险公司业务人员询问保险合同各项规定,并听取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说明。请确保您对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说明完全理解,没有异议。如未询问,则视同已经对合同内容完全理解并无异议。

2. 本投保申请、保险责任明细表、保险条款、保险单、批单或批注(如有)及其它约定书均为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

3. 为了维护您的利益,投保人需详细填写投保申请所列资料,并签名盖章确认。

4. 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监管要求,且风险综合评级提示操作、战略、声誉和流动风险较小,具体偿付能力指标和风险综合评级结果请查询公司官方网站www.aig.com.cn


【发票须知】

本保险提供电子普票或者纸质发票,请关注“美亚客服小程序”在线申请。

电子发票效力等同于纸质发票。纸质发票在申请后7-14个工作日内寄送,使用到付方式邮寄

对于开具纸质发票的保单,在发生退保时,须将发票原件交回保险公司,并由投保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快递费用

【理赔须知】

保险事故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美亚保险客服热线400-820-8858)。

资料提交:请关注“美亚客服小程序”在线申请,根据保险事故类型和申请金额提供电子版或纸质版资料。

理赔审核:美亚保险在收到完整索赔资料的前提下,于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定,并于作出核定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如遇复杂情形,可将核定期限延展至30日。

结案支付:美亚保险将理赔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受益人/投保人,属于保险责任的案件将及时支付保险金。

【电子保单及保险条款】

本保险仅提供电子版本的保险单和保险条款,根据投保人预留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版本的保险单和保险条款提取、阅读链接,投保人可关注“美亚客服小程序”查询及下载电子版本的保单和保险条款。

【保费支付方式】

投保人将会以电子方式支付保险费,具体以投保支付环节的约定为准。

投保人/被保险人声明与确认

1. 本人兹申请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美亚福尔康重大疾病保障计划”,并已知悉本保障计划之适用条款《美亚个人重大疾病保险(2021年第二版)(互联网专属)》及其他附加条款。

2. 本人兹声明以上陈述及各项细节均真实无讹,且没有隐瞒任何重大事实以影响贵公司评估风险或接受本投保申请。本人同意本投保申请将会构成投保人与贵公司所签署的保险合同的依据,若未能披露与本保险相关之重大事实(包括但不限于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应视为本人故意未依法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由此可能导致贵公司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保险合同生效日期以保险单所载生效日期为准,贵公司承担保险责任须以投保人缴付约定保险费并经贵公司同意承保为前提。

3. 除本投保申请上述已告知的外,所有被保险人目前健康状况良好。本人同意,如果任何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在投保之后,但在本人与贵公司订立保险合同之前发生变化,本人应及时通知贵公司。

4. 本人确认:本人已经认真阅读保险合同规定,尤其是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规定,并对贵公司就保险合同的内容说明和提示(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保险责任、保险责任的减轻或免除、等待期、犹豫期)完全理解,没有异议,申请投保。本人知晓所有保险责任均以保险合同所载为准。

5. 本人明白:于订立保险合同时或因履行保险合同发生争议时,本人可与贵公司协商一致选择以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解决因履行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

6. 追索权。如果贵公司支付了非保险合同项下承保的保险金,则贵公司保留向本人追索上述金额的权利。

7. 本人确认已阅读并理解贵公司在官网发布的隐私政策(https://www.aig.com.cn/individuals/privacy-notice),并自愿同意贵公司根据该隐私政策处理(包括不限于收集、使用、向境内外第三方提供)我/我们(即本人和所有被保险人)的个人信息(该信息无论是从本投保单还是其他地方获得),以实现该隐私政策中“我们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项下所述的目的。

本人理解,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贵公司在某些规定的情形下处理个人信息应当获得我/我们的单独同意。为此,本人通过勾选以下相应的勾选框,确认单独同意在下述情形下处理我/我们的个人信息。本人确认,如果本人为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被保险人勾选以下相应的勾选框,本人(1)作为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单独同意贵公司在下列情形处理该未成年被保险人的个人信息;或(2)已向其父母或监护人提供了贵公司的隐私政策,并获得了其就贵公司在下述情形下根据隐私政策处理该未成年被保险人个人信息的有效同意(包括单独同意)。如果本人为其他被保险人勾选了以下相应的勾选框,本人已经(1)向该被保险人提供了贵公司的隐私政策,并(2)向该被保险人获得了《个人信息保护法》所要求的、就贵公司在下述情形下根据隐私政策处理其个人信息的有效同意(包括单独同意)。

本人理解,我/我们的同意必须自愿给予。但如果不作出此类同意,贵公司可能无法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或产品,因为此类个人信息以及下文所述的具体处理活动是贵公司提供本保险项下服务和产品所必需的。

同意由贵公司处理我/我们的个人信息(这些信息可能含有贵公司隐私政策中“我们收集并持有的个人信息”项下所述的敏感个人信息),用于贵公司隐私政策中“我们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项下所述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敏感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同意我/我们的个人信息可能会被披露或提供给贵公司隐私政策中“个人信息的分享方”项下所述的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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